冯清,别号濯庵,浙江余姚县(今宁波余姚市)人,寄籍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明朝大臣、诗人。
生平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歷官山西太原府知府[1]。弘治十八年(1505年),陞山西按察司副使[2]。正德七年(1515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甘肃[3]。正德九年(1517年)夏,晋升户部侍郎,兼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明朝三边军饷。正德十四年(1522年),任兵部侍郎[4]。终南京礼部尚书。
代表诗作
冯清工詩,有《濯庵集》,并撰写《保生管见》一卷,刊刻于明嘉靖二十年[5]。其餘遺作有:
- 杂言诗《巡抚难》,冯清任宁夏巡抚时所作[6]
- 《奉命巡抚愧艰负荷闲中以此命题仍析其字为韵共得一十六首用寓警勉之意》
- 《花马池》
遗物
参考链接
- ^ (明)張慎言、關廷訪《太原府志·卷十六》:馮清,順天府宛平縣人進士。歷陞兵部左侍郎。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二》:弘治十八年三月甲辰 升山東青州府知府金福為湖廣布政司左參政,山西太原府知府馮清為山西按察司副使。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
-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十五·史部十一○诏令奏议类△《杨文忠公三录》·七卷(浙江孙仰曾家藏本)
- ^ 《余姚刻书考》
- ^ 宁夏文史研究馆:《宁夏历代诗词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雅昌艺术网:2499 缪昌期、冯清书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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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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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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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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