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爭奪事件
龔如心遺產爭奪事件是於2007年4月起隨著香港華懋集團董事局主席龔如心因病逝世而引起的遺產爭奪事件。案件涉及總值估計數百億以至逾千億港元。由龔如心家屬所控制的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龔如心生前認識的男子陳振聰[1],两方各持有一份聲稱為龔如心的最後遺囑的文件,均表示自己是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從而引起法律訴訟,最終引致律政司等介入案件。經過兩年時間準備,案件於2009年5月1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開審,由林文瀚法官主審,共歷40日。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勝訴[判案書 1]。2015年5月18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陳振聰上诉,维持基金是龚如心巨额遗产的受托人地位[2]。 兩份遺囑遺產爭奪事件的起因,是華懋慈善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及陳振聰各自持有一份他們聲稱為龔如心最後遺囑的文件,按文件上所示的訂立日期,以下分別稱為《2002年遺囑》及《2006年遺囑》。 2002年遺囑簡要內容《2002年遺囑》以中文撰寫,一共兩頁,日期註明為2002年7月28日。首頁有龔如心的簽名,次頁除龔如心的簽名外,亦有兩名見證人簽名,包括王錦添和李志明。 《2002年遺囑》的主要內容是龔如心希望把所有的財產遺贈予她和丈夫王德輝所創立的華懋慈善基金,並交託給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及香港行政長官監管,繼續基金原有的項目,發展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世界性獎項,發展華懋集團並持續把部份盈利用作慈善事業。除此以外,亦要照顧王德輝家族的各人,包括他的父母,弟妹,以及弟妹子女的教育,亦要幫助華懋集團的員工和子女。 時間背景在訂立《2002年遺囑》前,龔如心於2001年已公開表明把自己大部份遺產捐作慈善用途,在她作出該宣佈後數天,她與家翁王廷歆之間的王德輝遺囑認證案便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開審;《2002年遺囑》訂立的日子,正是在長達14個月審期之間,而當時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亦正對龔如心進行有關她涉嫌偽造遺囑的調查。 2006年遺囑簡要內容《2006年遺囑》以英文撰寫,共一頁,日期註明為2006年10月16日,有龔如心的簽名,亦有兩名見證人簽名,包括吳崇武和王永祥。 《2006年遺囑》的主要內容是龔如心把財產的餘下部份(ALL of the rest, residue, and reminder of my estate)遺贈陳振聰,相信他能正確分配她的遺產,而該遺囑是為了她的家人和所愛的人所訂立的。 時間背景隨著2005年9月龔如心在香港終審法院取得王德輝遺囑認證案的最終勝利,以及在2005年12月律政司撤銷所有對她偽造遺囑的檢控,有關王德輝遺產的主要問題皆已解決。但這時候龔如心的健康亦開始轉壞,在新加坡接受癌症化療之後5天,便是《2006年遺囑》所註明的2006年10月16日,而該天也是她入住香港養和醫院的日子。不足半年後,龔如心便病逝。 詳細過程以下按時序列出事件的詳細過程。若部份事件在發生之時未被公開,而是在後來爭產過程中在法庭內外被披露,會以備註形式註明。[註 1] 第一階段:背景事件(1990年王德輝失蹤至2007年龔如心逝世)龔如心遺產爭奪事件的背景,可以追溯至1990年她的丈夫王德輝被綁架而失蹤。她十多年來堅持相信丈夫尚在人世,因為要找尋丈夫下落而認識了陳振聰;亦因為王德輝失蹤多年而被宣佈死亡,引發了她和家翁王廷歆之間超過8年的遺產爭奪訴訟。雖然龔如心最終贏得丈夫遺產,但健康卻轉壞,不足兩年後便病逝。
第二階段:爭產事件開始(2007年龔如心逝世至2009年遺囑案開審)由兩份遺囑所引起的爭產事件,在龔如心逝世後4天便公開,而事前鮮為大眾認識的陳振聰就一夜成名。基金及陳振聰雙方曾嘗試秘密談判和解卻不成功,另一方面就各自利用傳媒進行宣傳戰。由於涉及慈善基金利益而引致律政司介入,而曾經敗於龔如心的王廷歆亦認為自已有分得遺產的權利而參與訴訟。雖然陳振聰一直擺出願意和解的姿態,基金一方仍然表現強硬態度,令訴訟無可避免;經過超過18個月的預審,最終在龔如心逝世超過兩年後,正式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2007年,龔如心逝世後
2008年,上半年
2008年,下半年
2009年,1月至2月
2009年,3月至5月案件開審前
第三階段:原訟法庭審訊(2009年5月至2015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現正進行龔如心遺囑認證案的審訊,預計需要40個審訊日。隨著證人出庭作供,愈來愈多鮮為人知的秘密及細節被披露。
備註相關條目參考資料判案書以下列出所有屬於本案,且在 司法機構網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上公開的法庭判案書。 又参见上诉记录
報章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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