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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vicon是favorites icon的缩写,亦被称为website icon(网站图标)、page icon(页面图标)或urlicon(URL图标)。Favicon是与某个网站或网页相关联的图标。网站设计者可以多种方式建立这种图标,而目前也有很多网页浏览器支持此功能。浏览器可以将favicon显示于浏览器的地址栏中,也可置于书签列表的网站名前,还可以放在标签式浏览界面中的页标题前。
最初,定义一个favicon的方法是将一个名为“favicon.ico”的文件置于Web服务器的根目录下,Internet Explorer的收藏夹(即书签)可以自动显示该文件。[1] 后来出现了一种更为灵活的方法,即使用HTML来为任何一个网页指示其图标所存储的位置。这种方法是通过在页面的<head>
部分添加两个link元件来实现的。这样,任何一个适当大小的(16×16像素或更大)的图像都可以用作favicon。尽管如此,多数情况下仍然使用ICO格式。其他网页浏览器现在也支持PNG(便携式网络图片)格式,和GIF(图形交换格式)动画图像格式。
市面上多数浏览器同时支持上述两种方法。正因此,网络服务器要接受很多对“favicon.ico”文件的请求,即使该文件根本不存在。网站管理员对此很不满,因为这样会增加大量的服务器日志项,并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磁盘读取和CPU、网络资源的占用。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当清除浏览器的缓存后,favicon可能会消失。
歷史
1999年3月,Internet Explorer最早仅仅将favicon用于收藏夹(例如MSIE 5.0)[2][3][4]。这产生了一些关于隐私问题的考虑,因为网站拥有者可以通过检查访问日志察看有多少人下载了favicon.ico
文件,判断有多少人将他们的网站放入收藏夹中。然而,自从許多其他浏览器开始在每次访问时都将favicon显示在地址栏上,这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了[3]。
标准化
Favicon功能最早由微软创设,而微软公司的Internet Explorer网页浏览器会对每一个网站都请求favicon。微软支持的link标签不遵从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万维网联盟)的HTML建议[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因为:
Mozilla浏览器通过一种遵从Web标准的方法添加了对favicon的支持。它采用rel="icon"
并允许网络设计人员添加任何支持的图像格式的favicon。例如<link rel="icon" type="image/png" href="/path/image.png" />
。后来鉴于此功能将被用于所有新内容,多数浏览器都对此功能增加了支持。
根据《HTML 4.01 Specification W3C Recommendation 24 December 1999》,rel属性的取值仅有:
- Alternate
- Stylesheet
- Start
- Next
- Prev
- Contents
- Index
- Glossary
- Copyright
- Chapter
- Section
- Subsection
- Appendix
- Help
- Bookmark
如果要采用其他值,应当在head标签中的profile属性中进行自定义。W3C给出了一个建议:《How to Add a Favicon to your Sit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简单地说:
- 在head标签中添加profile属性指向http://www.w3.org/2005/10/profil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用link标签指向Favicon URI,rel值为icon
一个常见的错误是不指定profile。
指导
过去,为保证favicon出现,网站设计者和开发者采用了多种方法。很难明确地保证favicon可以在所有电脑上显示,即使是用同一版本的一种浏览器。
下列代码另一个局限就是它把favicon关联到了某个特定的HTML或XHTML文档上。为避免这一点,favicon.ico文件应置于根目录下。多数浏览器将自动检测并使用它。
<link rel="shortcut icon" href="http://example.com/favicon.ico" type="image/vnd.microsoft.icon" />
<link rel="icon" href="http://example.com/favicon.ico" type="image/vnd.microsoft.icon" />
- 然而,只有第一行是必须的,因为“shortcut icon”字符串将被多数遵守标准的浏览器识别为列出可能的关键词(“shortcut”将被忽略,而仅使用“icon”);而Internet Explorer将会把它作为一个单独的名称(“shortcut icon”)。这样做的结果是所有浏览器都可以理解此代码。只有当希望为新浏览器提供另一种备用图像(例如动画GIF)时,才有必要添加第二行。
- 在HTML中,
link
元件必须在head
元件里(在<head>
和</head>
之间)。
- 对于XHTML,link必须使用“
/>
”结束(或“></link>
”),而不可以使用“>
”结束。
href
可以,但不必指向/favicon.ico
的位置。它可以指向任何URL。
- 图像通常可以使用任何被浏览器支持的图像格式。
.ico
文件格式通常可以被所有可以显示favicon的浏览器读取。
- 设置服务器,以发送正确的MIME标识:
- ICO 文件
image/vnd.microsoft.icon
(或者亦可出于兼容性原因使用image/x-icon
。然而最好使用IANA注册的MIME类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因为多数主流浏览器现在支持它)
- GIF 文件
image/gif
- PNG 文件
image/png
- 使用适当的分辨率和色深。
- ICO:包括多种分辨率(最常使用的是16×16和32×32,Mac OS X有时使用64×64和128×128)以及位深(比特每像素)(多数使用4、8、24 bpp,即16、256和1600万色)。
- GIF:使用16×16,256色。
- PNG:使用16×16,256色或24位。
注意:当favicon.ico
被置于文档根目录时,将会被一些不处理link
元件的浏览器找到,即使没有您的站点上没有指向它的链接。
参考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