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的检察机关。其前身是1950年10月成立的山东省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更为现名。
历史沿革
1950年6月,开始筹建山东省人民检察署。同年10月,正式建立山东省人民检察署,内部设秘书处和刑民处。1954年1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署改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1966年8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7年1月25日,被造反派夺权。1968年2月,被军事管制。1973年6月,建制被撤销。
1978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下设办公室、业务组、组织组。[1]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政治部
- 新闻宣传办公室
- 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部)
- 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
-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
-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 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部)
- 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 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 第十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 法律政策研究室
- 案件管理办公室
- 检务督察部
- 检察技术部
- 警务部
- 检察事务保障部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处
- 事业单位
历任领导
- 历任检察长
姓名 |
任期[註 1]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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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 |
1951年2月-196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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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 |
1964年7月-196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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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干 |
1978年6月-198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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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升云 |
1982年3月-198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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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民 |
1983年5月-198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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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坤 |
1986年6月-199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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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风 |
1993年7月-2001年6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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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 |
2001年6月-2012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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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 |
2012年2月-201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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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
2018年2月-2022年9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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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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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行政区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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