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館39°54′59″N 116°24′04″E / 39.916255°N 116.401137°E
清史館,设立于民国三年(1914年),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设立的纂修清史的机构,修成《清史稿》。 成立民国三年(1914年)春,北京政府国务院呈请设立清史馆,纂修清史。国务院呈文称:“在昔邱明受经,伯靥司籍,春秋而降,凡所陈之递嬗,每纪录而成编,是以武德开基,颜师古聿修隋史,元祐继统,欧阳修乃撰唐书。盖时有盛衰,制多兴革,不有鸿篇巨制,将奚以窥前代之盛,备后世考镜之资。况大清开国以来,文物灿然,治具咸饬……惟是先朝纪载,尚付阙如,后世追思,无从观感。及兹典籍具在,文献未湮,尤宜广召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征。兹经国务会议议决,应请特设清史馆,由大总统延聘专员,分任编纂,总期元丰史院,肇启宏规,贞观遗风,备登实录,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1] 同年3月9日,大总统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批准国务院的呈请。大总统令称:“应即准如所请,设置清史馆,延聘通儒,分任编纂,踵二十四史沿袭之旧例,成二百余年传信之专书。”[2] 同年8月,袁世凯派贴身秘书吴璆,携亲笔信赴青岛,礼聘前清东三省总督赵尔巽为清史馆馆长。馆址设在紫禁城东华门内,房屋一百余间,库房一座(即原来的国史馆书库,后成为清史馆书库),原是清朝国史馆和会典馆馆址[1][3]。9月1日開館[4],清史馆遂正式成立。 人员赵尔巽接受聘任后,随即延聘人员入清史馆,开始编纂清史,先后聘任编纂人员一百余人进清史馆,另聘名誉总纂、纂修顾问等近百人。[1] 清史馆聘任的编纂人员有:[1]
上述受聘者131人,实际到馆工作者共117人,其中撰稿者共68人,收掌、提调等共30余人。[1] 除了上述人员外,还有名誉总纂、纂修顾问一百多人,兹不一一列举。[1] 清史馆的人员可以分为前后三期,分别是:[1]
当时对撰稿人的标准是“当有学术文章,能通史例为上选,而以有文采兼能潜心撰述者为次。”实际上撰稿人以清朝正途出身的官员居多,少数旗人则因祖辈、父辈功荫为官。主要撰稿人多是文人和官员,由赵尔巽主宰,其中文人以桐城古文派为主,外加一些旗籍文人。在撰稿过程中,桐城派文人多主文,主撰汉传、列传;旗籍文人多主义,主撰满传、本纪。清史馆人员虽然“远不如修明史人才”,然而主要撰稿者特别是第三期撰稿人中,多为清朝遗臣,尤其是清朝文人,相互关系十分密切,这为清史馆在军阀混战、经费枯竭的情况下修成《清史稿》提供了条件,“在馆之员,等于半尽义务,皆为赞成清史必成之人”。[1] 清史馆无明确统一的管理制度及组织制度,人员无固定编制,全体人员均为聘请。其中重要人员由馆长致函或者拜见而直接聘请,例如赵尔巽上任初期,即亲访夏孙桐,请他出任总纂。聘请政府官员时,通常由馆长致函其所在单位,委此单位选定某人以后,再以清史馆的名义聘请。各地方征集材料的访员,则由该地方公署负责遴选,经清史馆同意之后聘请。[1] 清史馆人员根据各自特长分任功课。编纂人员均不住馆,所撰的稿件定期交清史馆,一般为“两月一课”。清史馆人员的薪金相差悬殊;不能按时交稿或者稿件不能用者,停发薪金。临时抄稿则按字数给酬。所聘的各地访员、兼职专员适量给以报酬,例如山东省公署规定称,“访员纯属名誉职,但得酬量情形,援照国史馆办法,按月给予纸笔车马费。”[1] 工作体例确定《清史稿》体例的讨论制定,大概经过两阶段。第一阶段为清史馆内外人员上条陈提建议。第二阶段为组织讨论、拟订史目,该阶段又分成两个步骤:一、清史馆内讨论并拟订草目,二、清史馆向社会公布拟订的草目、修改补充、确立史目。[1] 第一阶段,清史馆内外人员陆续致信清史馆或者馆长赵尔巽,提出体例方面的建议。“当开馆之初,首先讨论体例,时建议者众。”“体例未定,建议蜂起。”主要建议有:[1]
第二阶段,清史馆对纂修体例进行讨论,“馆中集会数次”,主要涉及下述问题:[1]
史料来源清史馆开馆初期,于式枚、吴士鑑、袁嘉谷、张宗祥、卢彤等人,均建议搜集档案、博采书籍。馆长赵尔巽曾经致函教育部名誉撰修云章,请教育部派专员协助调查档案,该函称:“史馆初开,以考献征文为急务,官书而外,惟朝章宪典之宜求总汇,虽在中枢,考证必资档案……拟请执事就部员中,妙选通才,遴委一二员,遥襄史局,专任馆务。”有人还建议,为征集史料,应“重以酬金”。但后来清史馆在纂修工作中,史料收集非常有限,清朝档案大多未能利用。清史馆利用的史料主要有:[1]
政府支持北京政府设清史馆修清史,从经费、人员、资料等方面均对清史馆给予了较大支持。[1] 在人员方面,袁世凯准开清史馆,本有羁靡前清遗老之意,故赵尔巽获聘出任馆长时,提出“往代修书,即以养士,欲援曩例,以絷逸贤”,获得袁世凯同意,并拨给足额经费,由赵尔巽广聘人员,特别是清朝的耆儒。经政府支持,清史馆还从政府机关聘请了不少专员、访员,负责修清史的联络、资料征集等工作。例如清史馆先聘请教育部执事于仲汉任名誉撰修,后来教育部又派佥事吴震春、兼任秘书陈任中为专员,专任清史馆调查案卷之事。各地方如山东省等省份,则选派访员,专门负责征集史料。[1] 在经费方面,北京政府主要在前期对清史馆投入大量经费。1914年到1916年,袁世凯执政时期,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几乎为零,但拨给清史馆的经费仍较为充裕,每月拨10多万银元,清史馆人员中每月薪金最高者达到600银元。经费主要来自北京政府的“善后大借款”。1914年5月17日,北京政府审计院在咨财政部“催清史馆速交开办以来各月支出计算书事”中称:“该馆本年三、四两月经费,系由善后借款项下开支。”1916年袁世凯逝世后,中间历经张勋复辟,北京政府财政困难,清史馆经费顿时减少10万元,其后逐渐递减,清史馆经费每月仅三、四千元,有时还常用国库券、公债券代之。再后来竟无经费拨给清史馆。经费减少导致编纂人员纷纷离去,从第一期撰稿人66人减少到第三期14人。到编纂工作的最后阶段,清史馆所余的十多人等于半尽义务,连抄稿费都无着落,最终赵尔巽向张作霖、吴佩孚、张宗昌等人募捐,方才勉强维持了清史馆的运作。这些募捐款主要用于后期对书稿的整理、校对、刊刻。因经费有限,仅能勉强将书印出,清史馆剩余十多人的薪水仍然无着。书印出之后,按照预约价每部书为100元,有人曾提议按该价将书分给各位编纂者,以偿拖欠许久的薪金,后来由于遭到多数人反对而未实行。[1] 在其他方面,北京政府主要在办公场所及资料方面提供了支持。政府将东华门内清朝国史馆办公处及会典馆作为清史馆的办公场所。在政府支持下,清史馆还得以向各省、各衙门征集档案、书籍等等资料,并得以利用清朝国史馆的档案。[1] 纂修过程《清史稿》的纂修大致可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自清史馆开馆到民国九年(1920)初,主要是编纂初稿。清史馆开馆初期,先后延聘130多人,实际到馆者80多人,分别担任提调、总纂、纂修、协修、校勘等职务。民国五年(1916年)、民国六年(1917年)时,成稿最多。1917年夏,张勋复辟,清史馆受战争影响闭馆数月,撰稿工作停顿。恢复之后,因经费已经减少,撰稿人大多散去,“消息阒寂,无人闻问”。该阶段撰成的史稿主要包括:[1]
清史馆内当时设有功课簿,在纪、志、表、传等有大致分工。其中列传撰稿人最多,每朝均设有主体撰稿人,但每朝均出自众人之手,撰传的人许多都不谙习史例,还有的请人代撰,代撰之人有些更不懂得史例,所以稿件不能用者很多。这第一阶段如同一盘散沙,“虽议有体例,而无总阅之人,总纂与协修等皆无联络统系,故人自为政,总纂与协修实平等,稿之能用与否,无人过问。”后来,李景濂撰吴汝纶传,冗长之至,印出示众后,众人称该传有违史例,李景濂乃自请告退。馆长赵尔巽此后方才稍加重视,开始对稿件质量加以甄别。[1] 第二阶段:1920年三月到1926年秋,主要是“整理收束史稿”即统稿,并且加聘邵章为提调,“专司其事,与撰稿各员接洽”。1918年缪荃孙到北京后,随即提议“先拟定传目,以时代为段落择人分任”,但当时未获采纳。1920年三月,史稿初备,遂进行整理,“有西馆编比之举”。1922年初,清史馆召开了一次有关统一列传的会议,与会者包括柯劭忞、王树枏、夏孙桐、马其昶、姚永朴、奭良、金兆蕃、张尔田、金兆丰、王大钧、邵章等十多人,议决办法十多条,并且议定全传脱稿期以该年农历十二月为期限,分成农历四月、七月、十二月终三期交稿。当时在馆人员仅有二十多人,会上做了分工,由柯劭忞、金兆蕃、奭良任国初,奭良并任诸王传;缪荃孙、吴士鉴任顺康(吴士鉴未到,缪荃孙旋即去世,乃以张尔田任之);金兆蕃独任雍乾;夏孙桐任嘉道,以王大钧、朱师辙协助;王树枏、柯劭忞任咸同,以朱师辙协助;马其昶任光宣,以邓邦述、金兆丰、姚永朴协助。此次会议仍未能统一撰者(统稿人)的工作准则,议定的凡例也有不遵行者,工作进度不一,经过两年才勉强完成。而咸同光宣四朝的稿件仍不合用,清史馆乃推柯劭忞、夏孙桐再行整理,柯劭忞又委托金兆蕃,但因政局动荡,清史馆没有经费,夏孙桐、金兆蕃二人均未着手整理,所以后来《清史稿》刊印时,光宣诸传仍然采用初稿。在列传之外,纪、志、表等本来多有专撰之人员,此时仍在清史馆者继续编订,离馆诸人的稿件则大多未加整理。所以第二阶段统稿,主要是对列传进行统稿,到1925年“已有大段结束”。此时“复再议修正”,由于人员更少,经费无着,所以已经难以进行。[1] 第三阶段:1926年9月到1928年5月,是聚稿刊行。1926年秋,全稿初具,馆长赵尔巽因年老力衰,希望早日结束编纂,故向张作霖、张宗昌等人筹得款项,准备将全稿刊印。当时清史馆中有些人员以为史稿尚未经过总阅审定,错漏之处很多,不便很快刊印。1927年初,清史馆集中了尚留在馆内的柯劭忞等十多人,分工展开终审定稿:柯劭忞、奭良、金兆蕃、李哲明总阅本纪;王树枏、吴怀清、俞陛云、金兆丰、戴锡章、朱师辙等人总阅各志;吴廷燮总阅表;夏孙桐、金兆蕃总阅列传,其中金兆蕃任乾隆之前,夏孙桐任嘉庆之后;汇传由夏孙桐任循吏传、艺术传,章钰任忠义传,柯劭忞任儒林传、文苑传、畴人传,其他各传均归金兆蕃审阅。全部史稿计划三年终审定稿。但“甫逾半年”,到1927年中,赵尔巽突提议将全稿立即付印,且赵尔巽在“病中尤急不可待”,清史馆人员虽有不同意见,但恰逢联系筹款的袁金铠来到北京,赵尔巽乃将经费交袁金铠,委托其刊印。赵尔巽在发刊词中说:“此稿乃大辂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故名之《清史稿》。议定之后,催促编审各员加快进度,每卷完成,随即交馆刊印,计划用一年时间刊印完成。袁金铠遂召来金梁为总校,正式开始刊印。同年九月,馆长赵尔巽病逝,柯劭忞代馆长,因和袁金铠、金梁的意见不一致,遂“交稿不阅,即付金手”。由于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展很快,所以清史馆又将刊印期缩短为十个月。大批书稿未及审阅修订,即交付刊印,例如光宣列传、艺文志等等都是采用未经审阅的旧稿,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的专传,在印书即将结束时尚未审阅修订完毕,金梁遂直接采用初稿付印。这次刊印共536卷。1927年12月印出了各朝本纪以及一部分志、表、列传,共计50册。1928年5月,印出了其他部分共计81册。当时共刊印1100部,其中金梁运往山海关外400部,称为“关外本”。剩余的700部,因为清史馆人员发现金梁在刊印前私自增改稿件,所以又进行了抽改,形成“关内本”。第三阶段工作极为薄弱,多数稿件未及详细审阅,甚至根本没有审阅,而且由于始终没有总阅之人,所以已经审阅的稿件也不能视为终审定稿。《清史稿》以“未成之稿,遽以流行”。[1] 结束《清史稿》刊印之后,受到各方潮水般的批评。1928年北伐胜利后,故宫博物院接收清史馆,随后组织人员对《清史稿》进行了初步检阅审查,1929年12月14日具呈行政院,称《清史稿》错谬之处很多,“计反革命、反民国、藐视先烈、体例不合、简陋错误等,十有九项”,认为“为今之计,宜将背逆之《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南京国民政府遂将《清史稿》定为禁书,不准刻印及发售。[1] 清史馆书库清史馆书库,又称清史馆大库,是清史馆保存编修清史用的档案资料的库房。该库原为清朝国史馆书库,位于紫禁城东华门内。[6] 乾隆三十年,重设国史馆,此后成为常设机构。1914年,北京政府在国史馆旧址成立清史馆之后,国史馆书库也转归清史馆。清史馆在馆长赵尔巽的主持下,组织近百人,利用该库收藏的档案资料,经过14年,于1927年编成《清史稿》。书成之后,清史馆停办。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派易培基接收故宫,清史馆大库也在同年6月28日被接收,全部档案被封存。1929年10月,该库内的档案、图书分别交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图书馆保管。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遂将该库的档案集中到南三所分类整理。[6] 存于该库的档案主要为乾隆三十年后收集而来的档案及清朝国史馆编纂的稿本,还有少量档案是清史馆时期修撰的稿本以及收集而来的档案。这些档案中包括:“各处咨送的运河奏折档、考察宪政奏折档、八旗公侯伯袭职档等;从内阁借调的史书、丝纶簿、纶音簿、外纪档等;从军机处抄录的上谕档、月折档、奏议档、议复档、奏折档、奏事档、廷寄档等;国史馆编的长编、本纪、传、表、志; 清史馆编的传、表、志;清历朝所修实录稿本、起居注稿本和内起居注、列传稿本;官员履历以及人事、经费、庶务档案,已故官员事迹、旌表节妇等档案。”[6] 1933年,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档案南迁,清史馆大库档案共83箱随迁,1949年之后陆续运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清史馆大库仍为保存明朝、清朝历史档案的库房之一。1962年至1963年,该库曾经大规模修缮,解决了库房防潮及通风的问题。1976年,该库内的档案迁入西华门新建的库房,清史馆大库此后改藏文物。 [6]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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