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希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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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春坊中允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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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仲愚,號勿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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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初七日 江西丰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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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二月 京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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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李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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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汝寧;禹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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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希顏(1509年—1560年),字仲愚,號勿齋,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明朝官员。
生平
十四岁由國子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江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三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士[1]。觀吏部政,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二月陞右春坊右赞善兼检讨,十九年九月丁父忧,二十三年三月复除原职,二十四年正月升左中允,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五月考察,降延平府通判,陞兩淮鹽運司副使,谪官家居。
嘉庆三十九年(1560年),郭希顏上疏明世宗立裕王为太子,而世宗担心二龙相见会被克死,便被以“妖言”的罪名被斩首。梟首各省,隆慶改元追贈太常少卿。[2][3][4]
家族
曾祖郭惟信;祖郭俊,號淇川;父郭錦(1484年-1540年),字尚綗;母雷氏,封孺人。重慶下,妻李氏,弟希曾;希思;希孟;希張,子汝寧;禹臣(鄖陽府同知)。
参考资料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書經》,年二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士。正月初七日生,行一,曾祖郭惟信;祖郭俊;父郭錦;母雷氏。重慶下,妻李氏,弟希曾;希思;希孟;希張,子汝寧;禹臣(鄖陽府同知)。
- ^ 包孝曾弹劾郭希颜。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中允郭希颜以言事,晓并予轻比,嵩则置重典。”
- ^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五·郭希颜邪说》:“郭希顏邪說 明嘉靖中,中允郭希顏以謫外家居,上疏建儲,嬰世宗之怒,傳首九邊。後人憐其罪酷,有為請諡者,又或入其疏於名臣奏議中,可笑。按希顏此疏,本以遷謫,妄有覬覦,固不必言。其在詞林,見議禮諸臣驟貴,又見相嵩以議興獻王□廟稱宗得大拜。希顏遂建言,欲黜孝宗、武宗二廟,不與九廟之數,而以興獻上接憲宗,公論惡之,遂以計典罷斥。”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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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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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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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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