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简称工程院、中工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工程院設立於1994年,是由中国科学院技術科學部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支持的咨询性学术机构,主要任務是對國家重要工程科學技術問題開展戰略性研究,提供決策諮詢,致力於促進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中国工程院同中国科学院并称为“两院”。与中科院和社科院不同,工程院不下辖实体科研机构。现设有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等共计9个学部。
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承担下列职能与任务:
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以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工程院机关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5号)、《关于中国工程院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11号)和《中国工程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程院内设机构为正司局级,工程院学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工程院设置下列机构: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工程院院士与中科院院士并称“两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由选举产生;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具有很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自1993年起,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进行。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中国工程院主席团讨论决定。
截至2018年3月,中国工程院院士总数为874人,其中资深院士374人[2]。
撤销后保留办事机构:安置印支难民(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