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信 任期 1948年12月24日—1949年1月29日总统 蔣中正 前任 吳鼎昌 继任 翁文灝 任期 1944年8月29日—1946年3月29日前任 盛世才 继任 張治中 任期 1936年8月8日—1944年12月6日前任 林雲陔 继任 羅良鑒 任期 1935年4月17日—1936年8月2日前任 王家烈 继任 顧祝同 任期 1932年4月5日—1933年5月16日前任 陳調元 继任 劉鎮華
性别 男 出生 (1884-03-15 ) 1884年3月15日 大清 安徽省 合肥縣 逝世 1959年12月16日(1959歲—12—16 ) (75歲) 中華民國 臺灣省 臺北市 (今臺北市 ) 籍贯 安徽省 合肥縣 国籍 大清 (1884年–1911年) 中華民國 (1912年–?年) 中華民國 (?年–1959年)政党 中國國民黨
(清朝)陸軍第9鎮35標第3營管帶(1905年)
(臨時政府)江浙滬聯軍總司令部執法官兼兵站總監(1911年)
(臨時政府)南京首都警察總監(1912年)
(護法政府)粵軍第7支隊司令兼汀州綏靖主任(1917年-1918年)
(護法政府)粵軍第2軍總指揮(1919年)
(護法政府)粵軍第7獨立旅旅長(1920年)
(護法政府)粵軍獨立第7旅旅長兼廣州大本營憲兵司令(1921年)
(國民政府)江蘇省政府委員(1927年)
(國民政府)淞滬警察廳長(1927年)
(國民政府)安徽省政府委員(1928年)
(國民政府)華北編遣委員會主任委員(1928年)
(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1929年)
(國民政府)導淮委員會常委、監察院監察委員(1931年)
(國民政府)安徽省政府委員兼主席(1932年3月-1933年5月)
(國民政府)国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员长南昌行營總參議(1933年5月)
(國民政府)貴州省政府委員兼主席(1935年)
(國民政府)中国国民党第5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11月)
(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1936年8月-1944年8月)
(國民政府)甘寧青區黨政工作考察團團長(1941年9月)
(國民政府)中國邊政學會理事長(1941年12月)
(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1944年5月)
(國民政府)新疆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1944年9月-1946年6月)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1947年4月)
(國民政府)第1屆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11月)
(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1948年-1959年12月16日)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1948年12月)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常務理事及中國銀行董事(1950年)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0年8月)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1953年)
吳忠信 (1884年3月15日—1959年12月16日),字禮卿 ,一字守堅 ,號恕庵 。安徽省 合肥縣 人。中華民國 軍事將領、政治人物。[ 1] [ 2] [ 3]
生平
革命活動
1900年(光緒 26年),吳忠信入南京 的江南将弁学堂 。1905年(光緒31年)畢業後,入陸軍第九鎮 任官。1906年,經楊卓林 介紹,秘密加入中國同盟會 。1908年(光緒34年),升為二等参謀官。1911年(宣統 3年)辛亥革命 爆發,吳忠信随陸軍第九鎮統制徐紹楨 参加革命派的起義,在南京同張勳 率领的清軍交戰。[ 1] [ 2] [ 3]
1912年(民國 元年),南京的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成立,吴忠信被任命為警察總監。袁世凱 出任臨時大总統后,吴忠信被任命为寧鎮澄淞四路要塞司令。不久辞职,担任以上海 为据点的中国同盟会机关報《民立報 》的经理兼代理社長,辅佐社长于右任 。[ 1] [ 2] [ 3]
1913年(民国2年)二次革命 爆发,吴忠信参加革命派,黃興 任南京討袁軍總司令,吴忠信應邀再度出任南京警察總監,革命派敗北后流亡日本。1914年(民国3年)孫文 (孫中山)创立中華革命党 ,吴忠信参加。1915年(民国4年),奉孫文之命回到上海,辅佐陳其美 策划反袁起义。[ 1] [ 2] [ 3]
護法運動
1917年(民國6年),孫文開始護法運動 ,吳忠信参加,任粤軍的上校参謀。以後在各地轉戰。1921年(民國10年),任桂林 衛戌司令兼大本营憲兵司令。1922年(民國11年),孫文、張作霖 、段祺瑞 三角同盟結成,吳忠信為孫文方面的全權軍事代表。其後吳忠信病倒,在蘇州 療養三年,其病方愈。[ 1] [ 2] [ 3]
1926年(民國15年)夏,廣州國民政府 開始北伐 。吳忠信应南昌 的蔣介石 邀请,出任其幕僚。1928年3月2日至1930年3月17日,任安徽省政府委员。1929年(民國18年)2月,吴忠信赴海外視察。1931年2月16日至1932年5月4日,任监察院 监察委员。1932年(民国21年)4月5日,被任命为安徽省 政府主席,任内整备地方制度,削减财政支出。但是,他逐渐與安徽省内的官吏因財政問题发生對立,乃于1933年(民国22年)5月辞任。此后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委员长南昌行營 總參議。[ 1] [ 2] [ 3] [ 4]
1935年(民国24年)4月,就任貴州省 政府主席。任内努力严肃綱紀,振兴地方经济。此外,还与相邻的广西省 的新桂系 调整了关系。1935年11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1] [ 2] [ 3] [ 4]
蒙藏委員会委員長
十四世达赖 (右)与吴忠信(左)
1936年(民国25年)8月,吴忠信就任蒙藏委員会 委員長,为流亡中国内地的九世班禅 返回西藏 之事进行了努力。1937年(民国26年)九世班禅 在青海 玉树 圆寂,吴忠信促成其灵柩返回西藏。此外,考試院院長 戴季陶 还赴西康省 致祭。[ 1] [ 2] [ 3] [ 4]
1940年(民国29年)2月,十四世达赖坐床典礼 在拉萨 举行,吴忠信時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代表國民政府参加坐床典礼。[ 註 1] 1941年(民国30年)9月,吴忠信被任命为甘寧青区党政工作考察团团長。
新疆省政府主席
民國31年(1942年)赴新疆省 同盛世才 交涉。1942年12月,任中國邊政學會 理事長,創報月刊《邊政公論》。[ 1] [ 2] [ 3]
1944年(民国33年)8月,吴忠信接替盛世才任新疆省政府主席(保安總司令由第八戰區 司令長官朱紹良 代理)。吳忠信释放了被盛世才逮捕的包爾漢·沙希迪 等各民族、各界人物,采取绥靖 政策。同年11月,三區革命 成立東突厥斯坦共和国 ,吴忠信未能制止。結果,经过苏联 同国民政府交涉,東突厥斯坦共和国问题暂时解决。1946年(民國35年)3月,吴忠信辞去新疆省政府主席職務。
國民大會代表
1947年,任國民政府委員。同年,在原籍安徽省 合肥縣 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 1] [ 2] [ 3] [ 4] 。1948年被蔣中正 聘為首批總統府資政 ,同年12月24日,蔣中正特任吳忠信為总統府 秘書長,原任吳鼎昌 准免本職[ 7] :8759 。
1949年3月3日,到溪口 [ 8] :164 3月10日,蔣介石送吳忠信「赴杭州 」[ 8] :166 后随中華民國播遷台湾 ,任總統府資政 。1950年,任中國國民党中央評議委員。1953年,任中國國民党中央紀律委員会主任委員。吴忠信曾獲頒一等景星勳章 、二等采玉大勳章 [ 1] [ 2] [ 3] 。
逝世
1959年(民國48年)12月16日,吳忠信在台灣台北 病逝。享年76岁(满75歳)。[ 1] [ 2] [ 3] [ 9]
著作
吴忠信自1926年起寫日記,從無間斷,至1959年10月28日病瀉加劇時始停,然猶逐日另紙略記要點,以備病癒補入,不意竟即終止於該日。吴忠信的主要著作有:
注释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
1927年9月-1928年2月
1928年2月-10月
1928年10月-1931年6月
1931年6月-12月
1931.6選任:蔣中正 (1931.12辭職)
1931.12代理:林森
國民政府委員
1931年12月-1943年9月
1932.1就任:林森 (1943.8逝世)
1943.8代理:蔣中正
國民政府委員
1943年9月-1947年4月
1947年4月-1948年5月
民國14年08月01日 民國14年09月26日 民國15年05月27日 民國15年06月01日 民國16年11月05日 民國16年11月15日 民國16年11月19日 民國20年02月16日 民國20年08月10日 民國21年10月28日 李元鼎 (民國22年2月24日辭) ·
嚴莊 (民國36年3月11日辭) · 谷正鼎 (民國22年7月18日辭) · 王士鐸 (民國22年1月17日辭) · 王子壯 (民國25年12月7日辭)民國22年02月24日 民國22年03月10日 民國22年05月06日 民國22年09月30日 民國22年12月16日 民國23年01月12日 民國23年02月07日 民國23年07月14日 民國24年05月11日 民國25年04月20日 民國26年02月06日 民國27年02月22日 苗培成 (民國29年10月24日辭) ·
戴愧生 · 李培基 (民國28年7月10日辭) · 黃少谷 (民國29年11月20日辭) · 燕樹棠 (民國28年9月20日免) · 張其昀 (民國27年6月25日辭) · 杜重遠 (民國27年5月17日辭) · 謝樹英 (民國28年6月27日辭)民國27年05月17日 民國27年08月12日 民國27年10月08日 劉世傳 (民國31年12月11日辭) ·
汪東 (民國36年4月12日辭) · 韓駿傑 (民國34年11月27日辭)民國28年01月20日 民國28年03月09日 民國28年07月10日 何基鴻 (民國34年1月22日辭) ·
沈尹默 (民國36年10月7日辭)民國28年10月28日 民國28年11月28日 民國29年02月17日 民國29年03月02日 民國29年04月02日 民國29年04月13日 民國29年08月07日 民國29年10月24日 民國29年11月20日 民國29年12月18日 民國31年05月07日 民國31年05月20日 民國31年08月08日 民國31年08月22日 民國31年09月12日 民國31年10月02日 民國32年01月08日 民國32年03月20日 民國32年06月12日 民國34年03月21日 民國34年08月17日 民國34年09月15日 民國34年09月29日 民國35年01月15日 民國35年02月12日 民國35年02月26日 民國35年03月21日 民國35年04月12日 民國36年02月07日 民國36年02月25日 民國36年03月01日 民國36年03月11日 民國36年03月28日 民國36年06月06日 民國36年06月07日 民國36年07月19日 民國36年08月02日 民國36年09月13日 民國36年09月27日 民國36年09月29日 民國36年10月18日 民國36年10月27日 民國36年11月29日 民國37年02月07日
1948年依據《
總統府組織法 》設立,由
總統 聘任,無定額,無聘期限制,一般為終身任職;
1996年改為有給職、無給職者各不超過15人,聘期不超過總統任期;2008年不再聘任有給職資政;2010年修法後均為無給職。
1948-1996年
1996年以後
1996.5 (26人)
1997.5 (27人)
1998.5 (29人)
1999.5 (28人)
2000.5 (28人)
2001.5 (23人)
2002.5 (30人)
2003.5 (28人)
2004.5 (27人)
2005.5 (26人)
2006.5- 2008.5
從缺
2008.5- 2008.12
從缺
2009.1 (13人)
2010.1 (14人)
2011.1 (24人)
2012.8 (21人)
2015.3 (27人)
2016.5– 2016.11
從缺
2016.11 (20人)
2018.5 (17人)
2021.2 (26人)
2022.9 (27人)
2024.5– 2024.7
從缺
2024.8 (27人)
中華民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一中全會(3人) 1924.1.31
廖仲愷 (1924.6辭職,1924.10復任,1925.8逝世)
戴季陶
譚平山 (1924.4辭職,1924.6復任,1924.11辭職,1925.9代理)
彭素民 (1924.4通過,1924.8逝世)
邵元沖 (1924.6代理,1924.10解職)
汪兆銘 (1924.7代理,1924.11辭職)
鄒 魯 (1924.9代理,1924.10解職,1924.11通過)
丁惟汾 (1925.5通過)
于樹德 (1925.5通過)
林 森 (1925.9通過)
林祖涵 (1925.9代理)
一中全會(9人) 1926.1.22
臨中全會(9人) 1926.7.6
三中全會(9人) 1927.3.11
四中全會(5人) 1928.2.7
一中全會(9人) 1935.12.7
四中全會(15人) 1938.4.8
六中全會(19人) 1939.11.20
十中全會(19人) 1942.11.27
一中全會(25人) 1945.5.31
二中全會(36人) 1946.3.17
三中全會(36人) 1947.3.24
四中全會(55人) 194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