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陵縣是山西省的一個旧縣名。
西漢置襄陵縣,屬河東郡。以晋襄公陵墓命名,新莽改名干昌,東漢復名襄陵,仍屬河東郡。三國縣入魏,屬平陽郡。晉仍屬平陽郡。十六國前趙劉淵都平陽,縣屬之,並將今浮山地劃入襄陵縣。後入冉魏、前燕、前秦、西燕、後燕、北魏,均屬平陽郡。天賜元年將今浮山地另置葛城縣。北齊天保七年將襄陵並入擒昌縣。北周擒昌縣治移於襄陵古城,將郭城縣劃入[1]。
隋大業二年改擒昌縣為襄陵縣,屬臨汾郡。武德二年,將郭城地又從襄陵分出,置浮山縣。五代縣入梁,屬建寧軍;唐屬建雄軍;晉先屬絳州,後屬河中府。宋縣先屬建雄軍,後復屬晉州,熙寧問鄉寧北部來屬。金縣屬平陽府,鄉寧北部從襄陵分出。元先屬平陽路,後屬晉寧路。明屬平陽府。清初屬平陽府,繼屬絳州,後復屬平陽府。1954年與汾城縣合併稱襄汾縣[1]。
註釋
- ^ 1.0 1.1 姜福林主編,《襄汾縣誌》,山西出版集團,2007.4,第9頁
|
---|
|
| |
省政府直轄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