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七屆立法會
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亦是香港的一院制議會。第七屆立法會(英語:Seventh Legislative Council)經2021年12月19日的選舉產生,90名議員分別從地方選區普選20位、功能團體間選30位、選舉委員會產生40名。任期原由2020年10月1日開始,但因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延長第六屆立法會任期不少於一年。後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關於立法會的議席產生辦法和候選人參選資格,政府為配合先選出新的選舉委員會而將本屆立法會任期延至2022年1月1日才開始,並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 由於泛民主派主要政黨均杯葛本屆立法會選舉而拒絕派員參選,大多數泛民主派支持者亦參與杯葛拒絕投票,功能界/組別選舉之投票率為32.22%,是自198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以來最低;地區直選投票率為30.2%,也是自1991年香港立法局選舉以來最低[1][2]。香港開埠以來,該屆立法會首次由建制派及中間派全數包攬所有立法機關議席,亦是歷屆立法會派別席位比例最懸殊的一屆,而民主派則在立法會絕跡。 選舉制度改革2021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決定審議《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以改革香港選舉模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1年3月30日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就相應的本地立法工作,政府於2021年4月14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並於2021年5月27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已於2021年5月31日刊憲生效[3]。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委員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當中包括修改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和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參選資格與議席產生辦法,以配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指出的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全面管治權」及「愛國者」管治模式[4][5]。 年表
議員列表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連續擔任立法會議員的時間較長者排名較前,而連續擔任議員時間相同者則按宣誓的先後決定排名,即按中文姓名繁體字筆劃較少者為先,下表乃根據立法會公佈之排名次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頁面存檔備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而列出。議員的政治聯繫是根據議員向立法會申報的資料,雙重黨籍者則列出較主要者,或其載列於立法會網頁的首項黨籍計算,而於任期內有任何改動者,則按其任期結束前最後情況列出。政治派系僅為大概分類,並不代表同一派別議員只有單一取態;於重大事項中的投票取態可視為分類的依據[16][17]。 議席分佈
政黨組成第七屆立法會以民建聯為第一大黨,其次為經民聯。按議員或政團過往表決時的投票傾向、言論立場,大致可分類為建制派和中間派。 根據《基本法》附件二:「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另外,「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18]。 截至2022年12月27日的政黨分布如下,下表以議員向立法會申報的政黨為準:
委員會立法會內設有不同委員會,以履行研究法案、監管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職能。以下列出第七屆立法會各主要委員會於各年度的正、副主席[19]。藍色及灰色分別表示建制派及中間派[20]。
委員會主席列表持有外國居留權的議員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7條。只有12個指明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員可以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國家的居留權。[21]
特別事件與爭議事件2022年1月,有20位親中派立法會議員捲入洪為民生日派對事件。 會議紀要的記錄方式不再具名2023年1月,《明報》發現由今屆起,各委員會的會議紀要的記錄方式不再具名,改為以「一名議員」代稱。立法會秘書處指有關改動可方便公眾、議員和官員掌握會議流程、討論要點和回應,做到“精簡歸納和整合與會者發言重點”。而公眾可透過翻看個別議員或官員發言片段以知道身份。議員狄志遠批評有關改動是倒退,並削弱立法會工作透明度。不過議員楊永杰認為有關的改動不影響立法會透明度,但同時承認具名發言記錄方便市民查閱。[22] 表決的比率低2023年8月,《明報》發文指議員參與政府法案表決的比率低,點名指出江玉歡、鄧家彪、何君堯和林琳四名議員在23次法案三讀表決中只出席了4次,出席比例僅為16.67%。報道刊出後,有被點名的何君堯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立法會選舉制度完善後,議會運作良好,不存在議員缺席導致流會或法例不能通過的情況,批評有人作文章「明示或暗示議員不在席投票就等同吞噗或偷懶」,要求為他眼中的「無冕皇帝」傳媒進行「立憲」。[23] 舉辦活動煞停2023年8月,13名立法會議員原定9月8日出席「立會好聲音」演唱會,不過最後以「現時並不宜舉行」為由而取消音樂會。有建制中人指因應近日民政專員餞行宴引起的風波,加上立法會「班長」廖長江的千字文提及目前議會就議會外活動,包括舞蹈、唱歌、體育活動「較活躍」,可能讓市民感覺不務正業。而部分籌備中活動,包括國慶及中秋慶祝亦正醞釀取消。[24] 注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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