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金鹰奖
中国电视金鹰奖,简称金鹰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电视艺术奖项,以表彰全国电视艺术领域优秀的电视工作者和电视作品,该奖项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大众电视》金鹰奖,1996年升格为国家级奖项,并改以行业性协会作为主办方,2000年起延伸为“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并以湖南长沙为永久举办地。2005年起,改为两年一届,逢偶数年颁发。 历史中国电视金鹰奖前身为浙江《大众电视》杂志社于1983年创办的《大众电视》“金鹰奖”,由浙江《大众电视》杂志社发起创办,寓意中国电视事业像雄鹰展翅高飞,发起人为时任浙江电视台台长林辰夫[1]。首届金鹰奖颁奖大会于1983年5月在昆明举行,由《大众电视》杂志读者投票评选出各大奖项,此后每年举办一届,奖杯为镀金铜质金鹰,之后演变为一位女性手中高举一只展翅雄鹰的形象。 从1997年第15届起,“金鹰奖”改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更名为“中国电视金鹰奖”,成为全国性电视艺术综合奖,评奖形式改为专家推荐和观众参与相结合。 从1997年第18届起,湖南电广传媒买断“金鹰奖”的承办权,并将其扩展为一连数日的“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同时长沙成为金鹰奖的永久承办地,湖南卫视为官方转播媒体。2005年起,“金鹰奖”改为每两年举办一届。 从2020年第30届起,“金鹰奖”将“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等)纳入参评范围。 简介“金鹰奖”起初为电视剧评选,成为全国性电视艺术综合奖后,第15届增设电视纪录片评选,第16届增设电视文艺节目评选,第17届增设电视动画片(电视美术片、青少节目)评选,第18届增设电视广告片(电视形象宣传片)评选,第28届起大幅减少奖项、仅保留电视剧评选,第30届后恢复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评选。 参评条件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現設獎項已取消的獎項
演员类主要奖项得主“中國電視金鷹獎”演员类獎項的設置經過了多次調整,第二届至第十八届设置“最佳男女主角、配角”评选,第十八届扩展为“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后,男女主角、配角得奖者由一位增加到三位,金鹰节组委会从本届获得金鹰奖演员类奖项的所有演员中选出“观众最喜爱的男女演员”,第十九届起合并男女主角、配角评选,改设“观众喜爱的电视剧演员”(男女各设五位,俗称“十佳”演员),金鹰节组委会再从“十佳”演员中颁发俗称“水晶杯”的“最具人气男女演员奖”,第四届金鹰节后增设“最佳表演艺术演员奖”,金鹰节双奖“最具人气男女演员奖”、“最佳表演艺术演员奖”评选范围扩大至金鹰奖的提名演员。第二十三届起“观众喜爱的电视剧演员”改为男女各设四位,第二十八届改为男女各设两位。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暨中國電視金鷹獎頒獎以來,大部分拿到水晶杯的演員同時也拿到了金杯,但有四屆例外,拿到水晶杯卻沒得到金杯:
自第三十届开始,停颁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獎項,演员类最高奖项改为增设的“最佳男/女演员”,“观众喜爱的男/女演员”改为观众投票的人气类奖项。第三十一届起,取消沿用多年的“观众喜爱的男、女演员”奖项,恢复“最佳男女主角、配角”评选[2]。 第1-17届
第18届
第19-29届
第30届
第31届至今
参见参考文献外部链接
新浪网历届金鹰奖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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