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to: share facebook share twitter share wa share telegram print page

王冲 (南朝)

王冲(493年—568年1月12日),字长深琅邪郡临沂县(今山东省临沂市)人,南齐侍中王僧衍之孙,南梁给事黄门侍郎王茂璋之子,南梁、南陈官员。

生平

王冲的母亲是梁武帝萧衍的妹妹新安穆公主,在南齐时就去世了,梁武帝因为王冲早年丧母,对他十分钟爱。王冲虚岁十八时在南梁以秘书郎起家官,不久出任永嘉郡太守,入朝担任太子舍人,因为父亲去世而离职服丧。服丧结束后,王冲被任命为太尉临川王萧宏王府外兵参军、东宫领直,屡次升任太子洗马中舍人,又外任招远将军衡阳郡内史,升任武威将军、安成嗣王萧机长史、长沙郡内史,将军如故。萧机在湘州去世后,仍然以王冲监理湘州的事务。王冲后入朝担任太子庶子,升任给事黄门侍郎大同三年(537年),王冲以梁武帝外甥的身份被赐予东安亭侯,食邑一百五十户,后历任明威将军南郡太守、太子中庶子侍中,外调监理吴郡太守,满一年后正式担任吴郡太守,被征调为通直散骑常侍,兼任左民尚书,又外调为明威将军、轻车当阳公萧大心府长史、江夏郡太守,代理郢州刺史。升任平西邵陵王萧纶长史,转任骠骑庐陵王萧续长史、南郡太守。萧续去世后,王冲代理州府事务。萧绎镇守荆州,王冲为镇西长史,明威将军、南郡太守如故。王冲个性温和平顺,对待上级谨慎严肃,熟悉法令,政事秉公处理,辅佐藩王对待属下,很少有不合道德的地方,虽然没有显赫的声誉,时间长了会被人思念,因此得到推崇尊重,连续担任二千石的官职。王冲又通晓音乐,熟悉歌舞,擅长与人交往,在显贵之中声名很大[1][2]

侯景之乱发生后,王冲请求萧绎自任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秉承皇帝旨意便宜做盟主。萧绎不答应,王冲等人重新请求,萧绎还是不听从。王冲又请求萧绎自任司空做盟主,萧绎还是不听[3][4]

不久,萧绎在荆州秉承皇帝旨意便宜行事,王冲请求解除自己担任的南郡太守,将官职让给王僧辩,并献出女妓十人,以助军中的赏赐。萧绎授予王冲持节、督衡桂成合四州诸军事、云麾将军衡州刺史,梁元帝第四子萧元良担任湘州刺史,仍然以王冲代理湘州刺史,兼任长沙郡内史。侯景被平定后,王冲被授予翊左将军丹阳尹[5][6]

武陵王萧纪率领军队到峡口王琳偏将陆纳等人占据湘州响应,王冲被陆纳拘禁。陆纳投降后,王冲重新被授任侍中中权将军,被允许根据情况设置属吏,仍担任丹阳尹[7]

江陵失陷后,萧方智自任太宰,秉承皇帝旨意授任王冲为左长史。绍泰年间,王冲屡次升任左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又升任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侍中、中权将军如故,不久再次兼任丹阳尹南徐州大中正,被赐予扶侍之人[8][6]

陈高祖陈霸先接受禅让后,于永定元年十月辛卯(557年12月2日)解除了王冲丹阳尹的职务,任命王冲以原本的官职兼任左光禄大夫[9]。王冲未就任,就于永定二年正月乙未(558年2月4日)改兼任太子少傅[10]陈文帝陈蒨即位后,王冲解任少傅,于永定三年七月辛酉(559年8月24日)加特进左光禄大夫[11],不久在天嘉元年九月丙辰(560年10月12日)以原本的官职兼任丹阳尹[12],参与制定法律政令。陈废帝陈伯宗即位后,赐给王冲亲信十人[13][14]

起初,陈高祖因为王冲是前朝的老臣,特别表示长幼之间的尊敬。陈文帝即位后,更加表示尊重,王冲曾跟随陈文帝亲临司空徐度家,在宴会的坐席上,赐给王冲小桌子。光大元年十一月甲子(568年1月12日),王冲去世[15][16],虚岁七十六,朝廷赠予侍中司空,谥号元简[17][14]

家庭

王冲有三十个儿子,都做到显官[18][19]

  • 王瑒,第十二子,南陈尚书左仆射、侍中、光子
  • 王瑜,第十三子,南陈侍中、贞子
  • 王珉,曾作为人质前往北齐军中[20]
  • 王玩,南陈黄门侍郎、华容公[21]
  • 王瑱,南陈秘书监、侍中[22]
  • 王球,南陈太子庶子[23]
  • 王琰,南陈中书侍郎、御史中丞、都官尚书[24]

参考资料

  1.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王冲字长深,琅邪临沂人也。祖僧衍,齐侍中。父茂璋,梁给事黄门侍郎。冲母,梁武帝妹新安穆公主,卒于齐世,武帝以冲偏孤,深所锺爱。年十八,起家梁祕书郎。寻为永嘉太守。入为太子舍人,以父忧去职。服阕,除太尉临川王府外兵参军、东宫领直。累迁太子洗马、中舍人。出为招远将军、衡阳内史。迁武威将军、安成嗣王长史、长沙内史,将军如故。王薨于湘州,仍以冲监湘州事。入为太子庶子。迁给事黄门侍郎。大同三年,以帝甥赐爵安东亭侯,邑一百五十户。历明威将军、南郡太守、太子中庶子、侍中。出监吴郡,满岁即真。徵为通直散骑常侍,兼左民尚书。出为明威将军、轻车当阳公府长史、江夏太守,行郢州事。迁平西邵陵王长史。转骠骑庐陵王长史、南郡太守。王薨,行州府事。梁元帝镇荆州,为镇西长史,将军、太守如故。冲性和顺,事上谨肃,习于法令,政在平理,佐藩莅人,鲜有失德,虽无赫赫之誉,久而见思,由是推重,累居二千石。又晓音乐,习歌舞,善与人交,贵游之中,声名藉甚。
  2. ^ 《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一》:冲字长深,弘玄孙也。祖僧衍,位侍中。父茂璋字胤光,仕梁位给事黄门侍郎。冲母,梁武帝妹新安公主,卒于齐世。武帝深锺爱冲,赐爵东安亭侯。累迁侍中,南郡太守。习于法令,政号平理,虽无赫赫之誉,久而见思。晓音乐,习歌舞,善与人交,贵游之中,声名籍甚。
  3. ^ 《南史·卷八·梁本纪下第八》:镇西长史王冲等拜牋请为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承制主盟。帝不许,曰:“吾于天下不贱,宁俟都督之名;帝子之尊,何藉上台之位。议者可斩。”投笔流泪。冲等重请,不从。又请为司空,以主诸侯,亦弗听。
  4.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二·梁纪十八》:荆州长史王冲等上笺于湘东王绎,请以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承制主盟,绎不许。丙辰,又请以司空主盟,亦不许。
  5.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侯景之乱,梁元帝于荆州承制,冲求解南郡,以让王僧辩,并献女妓十人,以助军赏。元帝授持节、督衡桂成合四州诸军事、云麾将军、衡州刺史。元帝第四子元良为湘州刺史,仍以冲行州事,领长沙内史。侯景平,授翊左将军、丹阳尹。
  6. ^ 6.0 6.1 《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一》:侯景之乱,元帝承制,冲求解南郡让王僧辩,并献女伎十人,以助军赏。侯景平,授丹阳尹。魏平江陵,敬帝为太宰承制,以冲为左长史。绍泰中,累迁左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给扶。
  7.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武陵王举兵至峡口,王琳偏将陆纳等据湘州应之,冲为纳所拘。纳降,重授侍中、中权将军,量置佐史,尹如故。
  8.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江陵陷,敬帝为太宰,承制以冲为左长史。绍泰中,累迁左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迁左仆射、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将军如故。寻复领丹阳尹、南徐州大中正,给扶。
  9. ^ 《陈书·卷二·本纪第二》:辛卯,以中权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王冲为左光禄大夫。
  10. ^ 《陈书·卷二·本纪第二》:二年春正月乙未,诏曰:“夫设官分职,因事重轻,羽仪车马,随时隆替,晋之五校,鸣笳启途,汉之九卿,传呼并迾,虞官夏礼,岂曰同科,殷朴周文,固无恒格。朕膺兹宝历,代是天工,留念官方,庶允时衷。梁天监中,左右骁骑领朱衣直閤,并给仪从,北徐州刺史(唱)〔昌〕义之(初)首为此职。乱离岁久,朝典不存,后生年少,希闻旧则。今去左右骁骑,宜通文武,文官则用腹心,武官则用功臣,所给仪从,同太子二卫率。此外众官,尚书详为条制。”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侯瑱进位司空,中权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新除左光禄大夫王冲为太子少傅。左卫将军徐世谱为护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吴明彻进号安南将军,衡州刺史欧阳頠进号镇南将军。
  11. ^ 《陈书·卷三·本纪第三》:辛酉,以侍中、车骑将军、司空侯填为太尉,镇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侯安都为司空,侍中、中权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冲为特进、左光禄大夫,镇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徐度为侍中、中抚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12. ^ 《陈书·卷三·本纪第三》:景辰,以侍中、中权将军、特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冲为丹阳尹;丹阳尹沈君理为左民尚书,领步兵校尉。
  13.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高祖受禅,解尹,以本官领左光禄大夫。未拜,改领太子少傅。文帝嗣位,解少傅,加特进、左光禄大夫。寻又以本官领丹阳尹,参撰律令。废帝即位,给亲信十人。
  14. ^ 14.0 14.1 《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一》:陈武帝受禅,领太子少傅,加特进、左光禄大夫,领丹阳尹,参撰律令。帝以冲前代旧臣,特申长幼之敬。文帝即位,益加尊重,尝从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赐以几。光大元年薨,年七十六,赠司空,谥曰元简。
  15. ^ 《陈书·卷四·本纪第四》:甲子,侍中、中权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左光禄大夫王冲薨。
  16. ^ 《南史·卷九·陈本纪上第九》:十一月甲子,中权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冲薨。
  17.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初,高祖以冲前代旧臣,特申长幼之敬。文帝即位,益加尊重,尝从文帝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赐以几。其见重如此。光大元年薨,时年七十六。赠侍中、司空,谥曰元简。
  18. ^ 《陈书·卷十七·列传第十一》:冲有子三十人。并致通官。第十二子瑒,别有传。
  19. ^ 《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一》:冲有子三十人,并致通官;第十二子瑒。
  20.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纪二十二》:乃以昙朗及永嘉王庄、丹杨尹王冲之子珉为质,与齐人盟于城外,将士咨其南北。
  21. ^ 吴钢主编;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 《全唐文补遗 第7辑》. 西安市: 三秦出版社. 2000年5月: 四三. ISBN 7-80628-467-2 (中文(繁體)). 
  22. ^ 吴钢主编;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 《全唐文补遗 第2辑》. 西安市: 三秦出版社. 1995年5月: 一一九. ISBN 7-80546-915-6 (中文(繁體)). 
  23. ^ 刘连通编. 《洛阳新获七朝墓志》. 北京: 中华书局. 2012年3月: 130. ISBN 978-7-101-07997-5 (中文(繁體)). 
  24. ^ 吕建中,胡戟主编.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研究 续一)》. 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29. ISBN 978-7-5613-7207-4 (中文(简体)). 
Kembali kehalaman sebelumn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