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編制,為局長下置副局長3人、主任秘書及總工程司各1人襄助局長處理局務,並設有企劃處、運務處、工務處、機務處、電務處、材料處、行政處、主計室、人事室、政風室、公共關係室、勞安室、員工訓練中心等13個編制單位,防護團、法規小組、營運安全處、專案工程處、資產開發中心、副業營運中心、客服中心等7個任務編組,以及貨運服務總所、餐旅服務總所等2個直屬機構。[1]
台鐵運務處為台灣鐵路管理局主要對外營收單位,其主要執掌為台鐵所有客運及貨運業務。
原稱「調度總所」
臺北車站大樓4樓南側
台鐵各車站,係依照業務情形(含營業進款、客運業務量、貨運業務量、車站所在地環境(運轉及行車)等四項因素)評定等級[2][3] [註 1][註 2]。
目前分為以下等級及種類:
該處主要職掌為辦理鐵路土木建築工程、路線保養、軌道之機械養路作業、鋼樑維修加固、軌道材料之研發製作、機械維修等事項。
該處業務職掌主要負責台鐵鐵路車輛運轉檢修及司機員服勤管理。
機廠為辦理機車、客車、內燃車及貨物車輛之修理、製造事項設立。機廠底下各設技術組、工作組、材料組、總務室及勞工安全衛生室,並得視業務需要分設各類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