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张琎的其他人物,請見「
张琎」。
关于名为张伯纯的其他人物,請見「
张伯纯」。
張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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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
籍貫 | 山西澤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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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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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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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劉氏,继娶宋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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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璡(1466年—?),字伯純,山西澤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正德五年(1510年)二月由御史升河南提学佥事。六年二月调任陕西,与甘肃巡抚张翼不和,九年十一月被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張彬;祖父張俞;父張廣,聽選官。母宋氏。具庆下。弟琛、珽[3]。
参考文献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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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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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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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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