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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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提学副使 |
籍貫 | 湖廣安陸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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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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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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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華(?—?),字崇實,湖廣安陸衛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历官河南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五年三月有巩昌府生员酗酒驱伤分守官者,诏发生员充海南军,以文华约束不严,降为陕西右参议,仍提调学校,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家族
曾祖沈繼宗;祖父沈祥;父沈仁,母劉氏[3]。
参考文献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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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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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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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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