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王敬夫的其他人物,請見「
王敬夫」。
王九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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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郎中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鄠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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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敬夫,號渼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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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四年(1468年) 陝西西安府鄠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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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陝西西安府鄠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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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思(1468年—1551年),字敬夫,號渼陂,陝西西安府鄠縣人,明朝官員、文學家、戲曲家,明朝文壇前七子之一。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陝西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1][2]。由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正德初年,諂附劉瑾,調吏部主事,升郎中。劉瑾被誅後,降為壽州同知。不久又被追論,勒令致仕[3]。
著作
擅长弹词,工于词曲,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等并称“前七子”。著有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及散曲《碧山乐府》,诗文集《渼陂集》等。
家族
曾祖王琰,知縣;祖父王鉉,遇例冠帶;父王儒,府學教授。母劉氏,封孺人[4]。弟王九敘(弘治十七年舉人、貢士)、王九皋(義官)、王九峯(正德三年進士)。子王瀛,正德八年舉人,历官罗江县知县、順天府通判。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二》,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出自《明史》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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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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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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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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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獄論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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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黜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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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不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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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調外任 | 都御史 徐以貞(降鳳翔府同知) · 僉都御史 蕭選(降郿縣知縣) · 吏部郎中 王九思(降壽州同知) · 吏部郎中 王納誨(降易州同知) · 員外郎改御史 朱袞(降新昌縣丞) · 檢討胡纘宗(調嘉定州判官) · 編修 邵銳(以丁憂令俟服闋調用) · 編修 黃芳(調寧國府推官) · 主事 李志學(調真定府通判) · 主事 韓守愚(調濟南府通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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