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中國東漢末至五代時的州,前身為監察區幽州刺史部。
沿革
漢朝
西漢元封五年(前106年),設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幽州刺史部地處今中國河北省北部、北京市、天津市、遼寧省大部以及朝鮮大部。但此时的幽州刺史部只是監察區,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
東漢中平五年(188年)後,州成為正式的一級行政區域。幽州治廣陽郡薊縣(今北京市西城區西南),領十郡一屬國:廣陽郡、涿郡、代郡、上谷郡、漁陽郡、右北平郡、遼西郡、遼東郡、玄菟郡、樂浪郡、遼東屬國[4]。漢末,公孫氏割據遼東、玄菟、樂浪三郡,置平州。建安中,公孫康分樂浪郡置帶方郡[5]。建安十八年(213年),幽州併入冀州。
魏晉
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分冀州復置幽州。太和六年(232年),改廣陽郡為燕國。景初二年(238年),平公孫氏,得遼東、玄菟、樂浪、帶方四郡。至魏末,幽州領十一郡一國:燕國、涿郡、代郡、上谷郡、漁陽郡、右北平郡、遼西郡、遼東郡、玄菟郡、樂浪郡、帶方郡、昌黎郡(前身為遼東屬國)。
西晉泰始元年(265年),改涿郡為范陽國。泰始十年(274年),分幽州昌黎、遼東、玄菟、樂浪、帶方五郡復置平州[6]。咸寧三年(277年),改封諸王,漁陽郡併入燕國。後分上谷郡置廣寧郡。太康十年(289年),改封諸王,以北平、上谷、廣寧三郡為燕國支郡[7]。至此,幽州領五郡二國:燕國、范陽國、代郡、上谷郡、廣寧郡、北平郡(前身為右北平郡)、遼西郡[1]。後分燕國復置漁陽郡。建興二年(314年)後,幽州為段部鮮卑所據。
十六國
後趙元年(319年),佔領段部鮮卑燕郡、漁陽、范陽三郡部分地域,仍置幽州。建武四年(338年),佔領幽州全境。建武五年(339年),分幽州遼西、北平二郡置營州。至此,幽州領六郡:燕郡、漁陽郡、范陽郡、上谷郡、廣寧郡、代郡。
前燕二年(350年),佔領後趙幽州、營州,併營州入幽州。至此,幽州領八郡:燕郡、漁陽郡、范陽郡、上谷郡、廣寧郡、代郡、北平郡、遼西郡。
前秦建元六年(370年),佔領前燕幽州、平州,併平州昌黎、遼東、玄菟三郡入幽州。建元十六年(380年),分幽州復置平州。至此,幽州仍領八郡。
後燕二年(385年),佔領前秦幽州,平州昌黎郡改屬幽州,州治遷至昌黎郡龍城縣(今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建興三年(388年),代郡為劉顯所據。永康元年(396年),漁陽、上谷、廣寧三郡陷於北魏。建平元年(398年),遷都龍城,州治遂遷至遼西郡肥如縣(今河北省盧龍縣西北),昌黎郡改屬司州。長樂元年(399年),燕郡、范陽、北平三郡陷於北魏。後析置建德郡、石城郡、冀陽郡。光始二年(402年),州治遷至遼西郡令支縣(今河北省遷安市西)。光始三年(403年),分幽州建德、石城、冀陽三郡僑置并州。至此,幽州僅領遼西一郡。光始六年(406年),分幽州僑置冀州。
北燕正始元年(407年)取代後燕後,幽州仍領遼西一郡。同年,遼西郡濡水以西陷於北魏,州治遷至肥如,與冀州同城而治。太興二年(432年),幽州全境陷於北魏。[8]
北朝
北魏皇始元年(396年),佔領後燕幽州漁陽、上谷、廣寧三郡,後廢上谷、廣寧二郡。皇始二年(397年),析置密雲郡。天興二年(399年),佔領後燕幽州燕郡、范陽、北平三郡。至此,幽州還治燕郡薊縣,領五郡:燕郡、漁陽郡、范陽郡、北平郡、密雲郡。
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北平郡併入漁陽郡。皇興二年(468年),分幽州密雲郡置安州。至此,幽州領三郡:燕郡、范陽郡、漁陽郡。[2]
北周滅北齊後,在幽州置總管府,總管幽定等七州六鎮諸軍事[9]。
隋朝
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廢郡,燕郡、范陽、漁陽三郡領縣直屬於幽州。至此,幽州領六縣:薊、良鄉、安次、涿、雍奴、潞。開皇九年(589年),析置固安縣。大業元年(605年),廢總管府;廢燕州,其所領懷戎、昌平二縣改屬幽州。至此,幽州領九縣:薊、良鄉、安次、涿、固安、雍奴、昌平、懷戎、潞。大業三年(607年),改幽州為涿郡。[10][11]
唐朝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涿郡為幽州,懷戎縣陷於高曇晟。武德二年(619年),潞縣改屬玄州。武德五年(622年),以固安縣置北義州。武德七年(624年),改涿縣為范陽縣。貞觀元年(627年),廢玄州,其所領漁陽、潞二縣改屬幽州;廢北義州,其所領固安縣改屬幽州。貞觀八年(634年),瀛州歸義縣改屬幽州。乾封二年(667年),分漁陽縣置無終縣。至此,幽州領十一縣:薊、良鄉、安次、范陽、固安、雍奴、昌平、潞、漁陽、歸義、無終。
武周如意元年(692年),分安次縣置武隆縣。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改無終縣為玉田縣。聖曆元年(698年),改良鄉縣為固節縣。至此,幽州領十二縣:薊、固節、安次、范陽、固安、雍奴、昌平、潞、漁陽、歸義、玉田、武隆。
唐朝神龍元年(705年),復固節縣為良鄉縣。景龍三年(708年),分潞縣置三河縣。景雲元年(710年),改武隆縣為會昌縣。開元十八年(730年),分幽州漁陽、玉田、三河三縣置薊州。至此,幽州領十縣:薊、良鄉、安次、范陽、固安、雍奴、昌平、潞、歸義、會昌。天寶元年(742年),改幽州為范陽郡,雍奴縣為武清縣,會昌縣為永清縣。
燕聖武元年(756年),改范陽郡為范陽府。唐朝至德二載(757年),復范陽府為范陽郡。乾元元年(758年),復范陽郡為幽州。燕順天元年(759年),建都於此,升幽州為燕京范陽府,分薊縣置廣平縣。
唐朝寶應二年(763年),平定安史之亂,復范陽府為幽州,隸盧龍節度使。大曆四年(769年),分幽州范陽、固安、歸義三縣置涿州。建中二年(781年),分薊縣置幽都縣。至此,幽州領九縣:薊、幽都、良鄉、安次、武清、昌平、潞、永清、廣平。唐末,廢廣平縣,分薊縣置玉河縣。[12]
五代
後唐長興三年(932年),改昌平縣為燕平縣。後晉天福元年(936年),復燕平縣為昌平縣,並許諾割幽州予契丹。天福三年(938年),正式割讓幽州,契丹升幽州為南京幽都府。[24]
長官
東漢幽州牧(188年-193年)
東漢幽州刺史(193年-213年)
曹魏幽州刺史(220年-265年)
孫吳幽州牧
晉朝幽州刺史(265年-338年)
- 附:西晋都督幽州诸军事
- 王乂(265年-266年)
- 卫瓘(271年-278年)
- 严询(279年-281年)
- 张华(282年-286年)
- 唐彬(286年-289年)
- 杨济(289年-290年)
- 刘弘(293年-300年)
- 王浚(300年-314年)
- 刘琨(315年-316年)
晉朝幽州牧(338年-352年)
漢幽州刺史(314年)
後趙幽州刺史(319年-350年)
前燕幽州刺史(352年-370年)
前秦幽州刺史(370年-385年)
前秦幽州牧(385年)
後燕幽州牧(385年-395年)
後燕幽州刺史(395年-407年)
北燕幽州刺史(407年-432年)
北魏幽州刺史(396年-534年)
東魏幽州刺史(534年-550年)
北齊幽州刺史(550年-577年)
隋朝幽州刺史(581年-607年)
唐朝幽州刺史(618年-742年,758年-759年,763年-907年)
- 羅藝(幽州總管兼任,618年-623年)
- 喬寬(幽州總管兼任,武德年间)
- 李瑗(幽州大都督兼任,626年)
- 王君廓(幽州都督兼任,626年-627年)
- 李玄道(幽州都督兼任,627年)
- 李祐(幽州都督兼任,628年,遥领)
- 張允濟(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初年)
- 衛孝節(幽州都督兼任,629年見任)
- 李靈夔(幽州都督兼任,636年-640年)
- 程知節(幽州都督兼任,642年—643年)
- 張士貴(幽州都督兼任,643年-644年)
- 獨孤彥雲(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年间)
- 郭振武(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年间)
- 崔幹(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年间)
- 李緯(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年间)
- 刘德威(幽州都督兼任,贞观年间)
- 裴行方(幽州都督兼任,永徽年间)
- 李賢(幽州都督兼任,656年-661年,遥领)
- 李晦(幽州都督兼任,显庆、龙朔年间)
- 高真行(幽州都督兼任,670年—676年)
- 阎嘉宾(幽州都督兼任,唐高宗时)
- 李崇義(幽州都督兼任,唐高宗时)
- 李文暕(幽州都督兼任,679年-681年)
- 李琬(幽州都督兼任,唐高宗、武后时)
- 韦知贞
- 杜德裕
- 梁亶(幽州都督兼任,武周时)
- 陳令英(幽州都督兼任,武周时)
- 李琨(幽州都督兼任,武周时)
- 王方平(幽州都督兼任,695年)
- 狄仁傑(幽州都督兼任,697年)
- 張仁愿(幽州都督兼任,697年-702年)
- 李多祚(幽州都督兼任,702年)
- 唐休璟(幽州都督兼任,704年)
- 屈突仲翔(幽州都督兼任,704年)
- 封思業(幽州都督兼任,706年)
- 薛訥(幽州都督兼任,710年)
- 裴懷古(幽州都督兼任,711年-712年)
- 孫佺(幽州都督兼任,712年)
- 宋璟(幽州都督兼任,712年)
- 盧齊卿(幽州都督兼任,712年)
- 甄亶(713年—715年)
- 刘某(开元初期)[111]
- 幽州節度使兼任(712年-742年)
- 范陽節度使兼任(758年-759年)
- 盧龍節度使兼任(763年-907年)
五代幽州刺史(907年-938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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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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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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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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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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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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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後梁 龙德三年( 923年)、後唐 清泰三年(936年)、後晉 天福十一年( 946年)、後漢 乾祐三年(950年)、後周 显德六年(959年)各政權實領的節度使及府、州、軍。曾置後廢、改名、改隸他區或為他國勢力所佔領者,於字中以劃線表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節度使、府、州,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在前標明曾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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