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郡,是中國古代的一個郡級行政區,舊稱三川郡(古土文物作「叁川郡」),又曾改稱河南尹,唐朝以後由洛州、河南府所取代,「河南郡」作为行政区划名稱走入歷史,但仍作为郡望存在。
建置沿革
先秦三川郡
先秦
戰國時期韓宣王置三川郡,以境內有河、雒、伊三川而得名。轄域相當於今河南黃河以南,靈寶以東,中牟以西的伊、洛流域和北汝河上游地區。
秦代
秦莊襄王元年(前249年),秦攻韓,韓獻成皋、鞏,秦國疆界至大梁,置三川郡,郡治洛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北),一說治滎陽[1](今滎陽市東北),轄域和韓國的三川郡相當。可考領縣有洛陽、河南、滎陽、京、索、陽武、緱氏、卷、鞏、新城、啟封、成皋、宛陵、新安、宜陽、澠池、陝、梁、平陰。
漢代河南郡
西漢
- 西漢漢高帝二年(前205年)三川郡改稱河南郡,與河東郡、河內郡合稱三河,是西漢京畿範圍內的郡級行政區,治所在雒陽。
- 惠帝四年(前191年)析置新城縣。
- 漢景帝時期,啟封縣更名為開封縣。
- 元鼎四年(前113年),分新安、宜陽以西設立弘農郡。
- 元始二年(2年)時期,轄有雒陽、滎陽、偃師、京縣、平陰、中牟、平縣、陽武、河南、緱氏、原武、鞏縣、穀成、故市、密縣、新城、開封、成皋、苑陵,梁縣、新鄭共計22縣。
東漢
東漢建立後由於定都雒陽,按原來長安屬京兆尹之例而改稱河南尹,下屬二十一縣,劃屬司隸校尉部,建安十八年(213年),改劃屬冀州刺史部。
- 建武十五年(39年)河南郡改稱河南尹,洛陽改稱雒陽。
- 建武二十一年(45年)廢故市。
- 永和五年(140年),轄有雒陽、河南、梁縣、滎陽、卷縣、原武、陽武、中牟、開封、苑陵、平陰、穀城、緱氏、鞏縣、成皋、京縣、密縣、新城、偃師、新鄭、平縣共計21縣。
魏晉南北朝
曹魏時,治所在洛陽。轄有洛陽(舊稱雒陽)、鞏、河陰(舊稱平陰)、成皋、緱氏、新城、偃師、梁、新鄭、穀城、陸渾、陽城(舊屬潁川郡)、陽翟、滎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原武共22縣。
- 漢末時置有滎陽都尉,領滎陽等縣。正始三年(242年)升格為滎陽郡,轄有滎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計8縣。魏末時廢郡,劃歸河南尹。
- 咸熙元年(264年)以原武置原武郡。
西晉以後復稱河南郡,治所在洛陽。
- 泰始元年(265年),轄有洛陽、鞏、河陰、成皋、緱氏、新城、偃師、梁、新鄭、穀城、陸渾、陽城、陽翟、滎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共21縣。
- 泰始二年(266年),分滎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8縣置滎陽郡,河南郡轄縣減為13縣。
- 泰始、咸寧年間(265年-280年),廢偃師入洛陽,穀城入河南,增置新安,河南郡轄有洛陽、鞏、河陰、成皋、緱氏、新城、偃師、梁、新鄭、穀城、陸渾、陽城、陽翟、新安共12縣。
- 漢趙河南郡(311年-320年),領縣5:洛陽、河南、鞏、河陰、新安
- 後趙河南郡(320年-350年)
- 冉魏河南郡(350年-351年)
- 東晉河南郡(351年-352年)
- 前秦河南郡(352年)
- 東晉河南郡(352年-365年)
- 前燕河南郡(364年-370年)
- 前秦河南郡(370年-384年)
- 東晉河南郡(384年-399年)
- 後秦河南郡(399年-416年),領縣11:洛陽、河南、鞏、緱氏、新城、梁、河陰、陸渾、新安、成皋、陽城
- 東晉、劉宋河南郡(416年-423年),領縣11:洛陽、河南、鞏、緱氏、新城、梁、河陰、陸渾、東垣、新安、西東垣
- 北魏河南郡(423年-534年),領縣:洛陽、河南、緱氏(493年併入洛陽)、新安、東垣、鞏、新城、潁陽(467年置,526年改屬陽城郡)、堙陽(489年置)、河陰(505年復置)、陽城(520年-525年間置,526年改屬陽城郡)
- 東魏、北齊河南郡(534年-577年),領縣1:宜遷
- 西魏、北周河南郡(537年-577年),領縣:澠池
- 北周、隋朝河南郡(577年-583年),領縣1:河南[2]
隋代河南郡
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廢河南郡,河南縣直屬洛州。大業元年(605年)洛州改稱豫州。大業三年(607年)廢州置郡,稱「河南郡」。領縣18:河南、洛陽、閿鄉、桃林、陝、熊耳、澠池、新安、偃師、鞏、宜陽、壽安、陸渾、伊闕、興泰、緱氏、嵩陽、陽城。鄭開明元年(619年),改河南郡為司州,河南郡之名不再作為行政區劃名稱。[3]
人口
行政長官
三川守(前249年-前206年)
河南守(前205年-前148年)
河南太守(前148年-9年)
河南大尹(9年-14年)
保忠信卿(14年-23年)
河南太守(23年-25年)
河南尹(25年-310年代)
河南太守(311年-495年)
河南尹(495年-534年)
河南太守(534年-577年)
河南郡守(577年-583年)
河南尹(西魏,537年-540年代)
河南太守(西魏,540年代-557年)
河南郡守(北周,557年-577年)
河南尹(607年-618年)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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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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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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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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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汉以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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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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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模板依五十四郡說列出秦郡。此外皆列入待考一欄。下劃線者為 前221年秦代的36個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以其最後使用的名稱為準,並在()中注明曾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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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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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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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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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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